湖南长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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嗅觉实验室一般情况是作为第三方实验室而建立的,需要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06),同时恶臭污染检测涉及化学和感观检测两个领域,所以还需要满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感官检验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26:2007)和《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CNAS-CL10:2006)。
实验室至少具备:
——供个人或小组进行嗅觉评价工作的检验区,即嗅辨室;
——样品准备区。
嗅觉实验室应建立在嗅辨员易于到达的地方,且除非采取干扰措施,应避免建在交通流量大的地方。
1、检验区(嗅辨室)
一般要求
检验区最小应能容纳6~7名嗅辨员同时工作。
检验区应紧邻样品准备区(配气房),以便提供样品等。但两个区域应隔开,以减小气味的干扰。
为避免对检验结果带来误差,不允许嗅辨员进入或离开检验区时穿过准备区。
环境条件要求
检验区应能通风换气;检验时,保持温度在17℃~25℃。
检验区的环境条件总体感觉应尽量使嗅辨员感到舒适。
气味
检验区尽量保持无气味。可以安装带活性炭过滤器的换气系统,必要时,可利用形成正压的方式减少外界气体的侵入。
检验区的建筑材料应易于清洁,不吸附和散发气味;相应的设施和装置(如桌椅等)也不应散发气味干扰检验;根据实验室
用途,应尽量减少使用对检验有干扰的设施和装置。
使用清洁剂等不应在检验区留下气味。
安全防护
应配备相应的通风厨;应当设置安全出口标志。
2、评价(嗅辨)小间
一般要求
恶臭嗅辨试验一般由1名判定师主持,6名嗅辨员进行嗅辨,6名嗅辨员分别单独对三只试验气袋进行嗅辨
其中一只是经过稀释的臭气,其余两只是无臭清洁空气。为了避免嗅辨过程中的干扰和相互交流,通常可以使用独立的
评价小间进行工作。
数量
根据检验区的空间大小和嗅辨员数量等确定评价小间的数量,并能保证检验区内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和提供样品的空间。
设置
推荐使用固定的评价小间,也可以采用临时或移动的。
若评价消减是沿着检验区和准备区的隔墙设立的,则宜在评价小间的墙上开一窗口以传递样品。窗口的设计应便于样品的传递并保证嗅辨员
看不到样品准备和样品编号的过程。为方便使用,应咋准备区沿着评价小间外壁安装工作台。
评价小间内宜设有信号系统,以使嗅辨员准备就绪时通知检验主持人,特别是准备区与检验区有隔墙分开时尤为重要。可通过开关打开准备区
一侧的指示灯或者在送样窗口下移动卡片。
评价小间可标有数字或符号,以便嗅辨员对号入座。
布局和大小
评价小间的工作台应有足够大小能容纳样品和必要的器具及设施,同时能有足够的空间以便于嗅辨员填写记录等。
工作台长最少0.9m,宽0.6m;评价小间侧面隔板的高度至少高出工作台面0.3m。
3、集体工作区
可设置一个集体工作区,以便于判定师和嗅辨员进行讨论,同时也可用于培训。
集体工作区应足够大,能摆放一张大桌子及配置舒适的椅子供所有检验人员同时使用,桌子应能足够放置必要的物品和器具。
准备区(配气房)
一般要求
准备样品的区域要紧邻检验区,避免嗅辨员进入检验区时穿过样品准备区而对样品检验结果造成偏差。
各功能区内及各功能区之间布局合理,使样品准备的工作流程便捷高效。
准备区应保证空气流通,以利于排除样品准备时的气味及来自外部的异味。
地板、墙壁天花板和其他设施所用材料应易于维护、无味、无吸附性。
准备区建立时,水、电、气装置的放置空间要有一定余地,以备将来位置的调整。
4、设施
准备区需配备的设施,主要有:
——工作台。
——洗涤水池和其他供应洗涤用水的设施。
——必要设备,如无臭空气净化装置、聚酯无臭袋等。
——清洗设施。
——贮藏设施。
——其他必需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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